世复检测

12类产品将首批纳入中国RoHS范围



2017.6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意见,在意见中列举了12类产品。来自国内知名检测机构广电计量的技术专家提醒嘉峪检测网,这次纳入征求意见稿的产品种类数量,比此前雷文处长在一次公开会议上提到的少了2种产品,详见下文。

1、电冰箱

2、空气调节器

3、洗衣机

4、电热水器

5、打印机

6、复印机

7、传真机

8、电视机

9、监视器

10、微型计算机

11、移动通信手持机

12、电话单机

什么是中国的RoHS,又该如何应对中国RoHS呢

1、中国RoHS不等于欧盟RoHS,虽然二者有管控范围、限制物质以及有害物质限值部分相似,但还是差别很大,还有标签标识等要求也不一样。

2、中国RoHS适用于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也就是说,进口产品也要满足要求;

3、建议相关企业密切关注法规标准动向,切实做好以下准备:

1)调查供应链中国RoHS符合性情况,执行欧盟RoHS供应商要重视与中国RoHS的差异性,没有欧盟RoHS推行基础的企业应加强抽检;

2)加强内部制程的符合性,有条件的引入QC 080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

3)加强IQC、成品等环节的抽检工作。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意见


为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化,降低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16年1月6日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联合部长令第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同时,归纳整理了《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7月28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 系 人:王磊

联系电话:010-68205340

传        真:010-68205340

电子邮件:hbc@miit.gov.cn


附件:

1.《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2.《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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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致力于打造诚信、专业、高效、公正的检测认证服务平台;

向客户提供科学、专业、可靠、全方位的解决问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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