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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指令ATEX及防爆标准


ATEX 1999/92/EC指令介绍

ATEX易爆炸环境(ATmosphere EXlosible)缩写。
1994年3月23日,欧洲委员会采用了“潜在爆炸环境用的设备及保护系统”(94/9/EC)指令。新ATEX指令2014/34/EU己于2014年发布,并将于2016年4月20日强制执行,中间没有过渡期。
这个指令覆盖了矿井及非矿井设备,与以前的指令不同,它包括了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把潜在爆炸危险环境扩展到空气中的粉尘、可燃性气体、可燃性蒸气与薄雾。它规定了拟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设备的应用技术要求、基本健康、安全要求和设备在其使用范围内投放到欧洲市场前必须采用的合格评定程序。

CENELEC制定的防爆标准:

EN 50014:1997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对EN 50014:1997的修正A1:1999
对EN 50014:1997的修正A2:1999
EN 50015:1998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油浸型”O”
EN 50017:1998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充砂型”q”
EN 50018:2000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隔爆型”d”
对EN 50018:2000的修正A1:2002
EN 50019:2000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增安型”e”+勘误表2003.4
EN 50020:2002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本安型”i”
EN 50021:1999 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保护型”n”
EN 50054:1998 用于易燃性气体的探测和测量-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EN 50055:1998 用于易燃性气体的探测和测量-指示空气中甲烷不高于5%(V/V)的I组设备的性能要求
EN 50056:1998 用于易燃性气体的探测和测量-指示空气中甲烷不高于100%(V/V)的I组设备的性能要求
EN 50057:1998 用于易燃性气体的探测和测量-指示爆炸下限不高于100%的II组设备的性能要求
EN 50058:1998 用于易燃性气体的探测和测量-指示易燃性气体含量不高于100%(V/V)的II组设备的性能要求
EN 50104:1998 用于氧气的探测和测量-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EN 50241-1:1999 检测易燃或有毒气体和蒸气的开放通道设备规范-第一部分: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EN 50241-2:1999 检测易燃或有毒气体和蒸气的开放通道设备规范-第二部分:检测易燃气体设备的性能要求
EN 50281-1-1:1998 用于易燃粉尘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1-1部分:外壳保护的电气设备-结构和试验+勘误表1999.08
对EN 50281-1-1:1998的修正A1:2002
EN 50281-1-2:1998 用于易燃粉尘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外壳保护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和维护+勘误表 1999.12
对EN 50281-1-2:1998的修正A1:2002
EN 50281-2-1:1998 用于易燃粉尘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2-1部分:试验方法-测定粉尘最小点燃温度的方法
EN 50284:1999 II组1G类电气设备装置的结构、试验和标识的特殊要求
EN 50303:2000 甲烷和/或煤尘危险环境中维持正常功能的I组M1类设备
EN 62013-1:2002在含有甲烷的矿井中使用的帽灯-第一部分:基本要求-涉及爆炸危险的结构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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