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与REACH检测:欧盟环保合规的两大核心要求

在全球贸易中,欧盟市场以严格的环保法规著称,其中 RoHS 和 REACH 是影响最广泛的两大指令。它们从不同维度管控产品中的有害物质,既是企业进入欧盟市场的 "通行证",也是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屏障。

一、RoHS 检测:电子电气产品的 "绿色门槛"

RoHS 全称为《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是欧盟专门针对电子电气产品制定的强制性环保标准。

1. 最新管控要求

目前欧盟执行的是 RoHS 2.0(2011/65/EU),2015 年通过修订指令 2015/863/EU 将管控物质从最初的 6 项扩展至 10 项,与中国 2026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新版中国 RoHS(GB 26572-2025)保持一致。

10 项管控物质及限值(均质材料中质量分数)

重金属 4 项:铅 (Pb)≤0.1%、汞 (Hg)≤0.1%、镉 (Cd)≤0.01%、六价铬 (Cr⁶⁺)≤0.1%

溴化阻燃剂 2 项:多溴联苯 (PBBs)≤0.1%、多溴二苯醚 (PBDEs)≤0.1%

邻苯二甲酸酯 4 项:DEHP≤0.1%、BBP≤0.1%、DBP≤0.1%、DIBP≤0.1%

2. 适用范围与检测流程

RoHS 适用于所有额定电压≤交流 1000V 或直流 1500V 的电子电气设备,包括家用电器、IT 设备、照明设备、电动工具、玩具等 11 大类产品。

检测流程通常包括:产品拆解至均质材料→XRF 快速筛选→化学确证测试(ICP-OES/ICP-MS 测金属,GC-MS 测有机物)→出具检测报告→制作符合性声明 (DoC)。

二、REACH 检测:全行业化学品的 "全面管控"

REACH 全称为《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是欧盟对所有进入其市场的化学品进行全面管理的法规,于 2007 年正式实施。

1. 核心管控体系

REACH 采用 "注册 - 评估 - 授权 - 限制" 四位一体的管控模式,其中与企业最直接相关的是SVHC 高度关注物质管控。SVHC 是指具有致癌、致畸、生殖毒性、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危害特性的化学物质。

2. 最新 SVHC 清单

截至 2026 年 2 月 4 日,欧盟 ECHA 已将 SVHC 清单更新至253 项。本次新增了两项物质:

正己烷:首个因 "同等关注水平 (ELOC) 的神经毒性" 被列入的物质,主要用于配方、聚合物加工、涂料和清洁剂

双酚 AF 及其盐:因明确的生殖毒性被列入,主要用作过程调节剂和交联剂

3. 合规要求

若产品中 SVHC 含量 > 0.1%(w/w),企业必须向下游用户或消费者提供安全使用信息

若 SVHC 含量 > 0.1% 且年出口量 > 1 吨,必须向 ECHA 进行通报

自 2021 年 1 月 5 日起,所有含 SVHC>0.1% 的物品必须通过 SCIP 数据库向欧盟提交信息

三、RoHS 与 REACH 的核心区别

对比维度

RoHS

REACH

法规性质

欧盟指令,需成员国转化为国内法

欧盟法规,可直接在所有成员国生效

管控范围

仅针对电子电气设备

几乎所有含化学物质的产品(除少数豁免)

管控对象

电子电气产品中的均质材料

化学物质本身及产品中的化学物质

物质清单

固定 10 项,更新频率低

动态更新的 SVHC 清单(253 项)

合规方式

检测验证 + 符合性声明

检测 + 通报 + 注册 + SCIP 数据库提交

四、企业合规建议

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声明和检测报告,从源头控制有害物质风险

定期关注法规更新:REACH SVHC 清单通常每年更新 2 次,RoHS 也可能新增管控物质

整合合规工作:电子电气产品需同时满足 RoHS 和 REACH 要求,可通过一次样品拆分完成多项检测

结语

RoHS 和 REACH 虽然管控范围和方式不同,但目标一致 ——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随着全球绿色贸易趋势的加强,各国纷纷效仿欧盟制定类似法规,如中国 RoHS、美国加州 65 提案等。企业应将环保合规视为提升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非单纯的贸易壁垒,通过建立完善的有害物质管控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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