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 认证是眼镜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强制性准入门槛,旨在确保产品在安全、健康和环保方面符合欧盟统一标准。不同类型的眼镜因预期用途和风险等级不同,适用的欧盟法规和认证流程存在显著差异。本文将系统梳理 2026 年眼镜 CE 认证的最新要求,帮助企业准确把握合规要点。
一、产品分类与适用法规
欧盟根据眼镜的功能和风险等级,将其划分为三大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法规体系:
1. 矫正视力眼镜
包括近视镜、远视镜、老花镜、渐进多焦点镜片及定制化光学眼镜,属于医疗器械范畴,适用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 (EU) 2017/745。2023 年 5 月 MDCG 发布的《2023-4 指南更新》明确将定制化光学眼镜和渐进多焦点镜片纳入严格监管,多数产品被归类为I 类医疗器械。
2. 太阳镜及装饰性眼镜
普通太阳镜、偏光镜和装饰性平光镜属于个人防护装备,适用欧盟个人防护设备法规PPE (EU) 2016/425。这类产品主要用于防护紫外线辐射,被归类为PPE I 类产品。
3. 特殊用途眼镜
包括工业护目镜、滑雪镜、电焊防护镜、激光防护镜等,同样属于PPE 法规管辖,但根据防护风险等级不同,可能被归类为PPE II 类或 III 类产品,认证要求更为严格。
二、核心标准与测试要求
不同类型的眼镜需符合对应的欧盟协调标准,以下是最常用的标准及核心测试项目:
1. 光学眼镜标准
EN ISO 12870:眼镜架通用标准,涵盖尺寸公差、尺寸稳定性、鼻梁屈曲、镜片保留能力、耐用性、人工汗液测试、抗燃测试和镍释放水平等要求
EN ISO 14889:未切割成品镜片的基本要求
EN ISO 8980 系列:分别规定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渐变焦镜片、透射比特性和抗冲击性能的要求
2. 太阳镜标准
EN ISO 12312-1:2022:最新版通用太阳镜标准,取代了旧版 EN 1836 和 EN ISO 12312-1:2013。主要测试项目包括:
紫外线防护:UVA 和 UVB 透射比均需≤1%
光透射比:分为 0-4 五个滤光类别,驾驶用太阳镜只能使用 1-3 类
光学性能:球面屈光度、散光度和棱镜度允差
机械性能:抗冲击测试、镜片保留能力
标识要求:必须标注滤光类别和使用警告
3. 特殊用途眼镜标准
工业护目镜:EN 166
滑雪镜:EN 174
电焊防护镜:EN 175
激光防护镜:EN 208
三、认证流程与周期
眼镜 CE 认证的基本流程如下:
产品分类判定:根据产品预期用途和功能,确定适用的法规和风险等级
标准选择:选择对应的欧盟协调标准
样品测试:委托具备资质的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
技术文件准备:编制符合要求的技术文档 (TCF)
符合性评估:根据产品风险等级选择合适的合格评定模式
签署符合性声明 (DOC):制造商对产品合规性作出正式声明
加贴 CE 标志:在产品和包装上正确标注 CE 标志
认证周期:普通太阳镜和 I 类医疗器械眼镜通常为4-6 周;需要公告机构介入的产品周期会相应延长。
四、合格评定模式
根据产品风险等级不同,眼镜 CE 认证采用两种主要的合格评定模式:
1. 自我声明模式 (DOC)
适用于PPE I 类产品(普通太阳镜)和MDR I 类非无菌非测量产品(普通光学眼镜)。制造商自行或委托实验室完成测试,编制技术文件,签署符合性声明,即可加贴 CE 标志。
2. 公告机构介入模式
适用于PPE II 类和 III 类产品(如工业护目镜)和MDR IIa 类及以上产品(如含光疗功能的智能眼镜)。必须由欧盟认可的公告机构 (Notified Body) 进行产品测试和技术文件审核,颁发 EC 型式检验证书后,才能加贴带有公告机构编号的 CE 标志。
五、关键注意事项
欧盟授权代表:非欧盟制造商必须指定一名位于欧盟境内的授权代表,负责保存技术文件并与欧盟监管机构沟通。
技术文件保存:技术文件必须保存至少 10 年,以备欧盟市场监管部门抽查。
标准更新:密切关注欧盟标准的更新情况,如 EN ISO 12312-1:2022 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正式实施。
儿童产品特殊要求:儿童太阳镜需额外满足更严格的安全要求,如镜架不能有尖锐边缘、镜片抗冲击性能更高等。
镍释放要求:所有与皮肤接触的金属部件必须符合 REACH 法规中关于镍释放的限制要求。
眼镜 CE 认证是欧盟市场的强制性要求,企业应根据产品类型准确选择合规路径,确保产品符合最新的法规和标准要求,避免因不合规导致产品被扣留或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