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D 机械指令官方定义的适用产品范围
欧盟机械指令适用于以下七大类核心产品,新法规 (EU) 2023/1230 将于 2027 年实施,范围基本保持一致:
类别 | 定义 | 典型示例 |
1. 机械 (Machinery) | 由相互连接零件组成,至少一个零件通过非人力 / 动物力驱动,具有特定功能的组合体 | 车床、铣床、注塑机、挖掘机、叉车、割草机、食品加工机 |
2. 可互换设备 (Interchangeable equipment) | 安装在机械上改变或增加其功能的装置 | 模具、刀具、夹具、特定功能模块 |
3. 安全组件 (Safety components) | 对机械安全起关键作用的独立元件 (非原厂备件) | 急停装置、安全光幕、防护罩、联锁装置 |
4. 起重附件 (Lifting accessories) | 用于起重作业的辅助设备 | 吊钩、吊具、起重电磁铁 |
5. 链、索、带 (Chains, ropes and webbing) | 用于机械传动或起重的柔性部件 | 起重链条、钢丝绳、吊装带 |
6. 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 (Removable mechanical transmission devices) | 可分离的动力传递部件 | 皮带轮、联轴器、离合器 |
7. 半成品机械 (Partly completed machinery) | 需与其他设备组装才能使用的机械部件 | 未安装控制系统的机床主体、独立驱动系统 |
二、典型适用产品详细分类
1. 工业机械
金属加工:车床、铣床、钻床、磨床、冲压机、折弯机
塑料加工:注塑机、挤出机、吹塑机
包装机械:灌装机、封口机、贴标机、打包机
木材加工:锯床、刨床、砂光机、开榫机
印刷机械:胶印机、凹印机、柔印机
自动化设备:工业机器人、传送带、自动化生产线
2. 工程机械与移动设备
建筑机械: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起重机
物料搬运:叉车、升降平台、堆垛机、输送机
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平台、脚手架升降设备
3. 农林机械
农业机械: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灌溉设备
林业机械:伐木机、集材机、削片机
4. 家用与商用机械
家用:割草机、电动绿篱机、食品加工机、搅拌机
商用:大型厨房设备、商用洗衣机、干洗机、自动售货机
5. 电动工具类
手持式:电钻、电锯、打磨机、角磨机
台式:台钻、砂轮机、切割机
三、危险机械特殊要求
机械指令将危险机械分为 A、B 两类,需符合更严格要求,部分需公告机构参与认证:
Part A:高风险机械,如木工带锯、塑料注塑成型机、压力机 (≥10 吨)
Part B:中等风险机械,如木工圆锯、升降工作平台、工业机器人
四、明确豁免的产品(不适用 MD 指令)
豁免类别 | 具体产品 | 备注 |
专属指令管控 | 医疗器械、电梯、汽车 / 拖车、火车、船舶、航空设备 | 由各自专项指令管辖 |
特殊用途 | 军用设备、警用装备、核设施机械、游乐场设备 | 高风险或特殊环境使用 |
备件 | 原厂提供的用于替换相同部件的安全组件 | 仅适用于完全相同的替换件 |
人力驱动 | 纯人力驱动的工具 (除负载提升装置外) | 无外部动力源 |
其他 | 科研实验室设备、矿山专用设备 | 特定使用场景限制 |
五、关键判断标准
产品是否需要做 MD 指令,核心看两点:
是否符合机械定义:有非人力驱动系统 + 可移动部件 + 特定功能
是否不在豁免清单内:无其他专属指令管辖且不属于特殊豁免类别
六、法规更新提示
现行机械指令 2006/42/EC 将于2027 年被新法规 (EU) 2023/1230 取代,适用范围基本保持一致,但部分要求更严格,企业需提前准备合规升级。